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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口一男子指使他人堵路阻碍施工获刑8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海口一男子为了能够承包一工地的土方、围墙项目,竟

海口一男子指使他人堵路阻碍施工获刑8个月

日期:2026-10-03 23:15 / 人气: / 作者:

原标题:海口一男子指使他人堵路阻碍施工获刑8个月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13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海口一男子为了能够承包一工地的土方、围墙项目,竟指使他人在工地附近堵路阻碍施工。近日,该男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法院一审判刑8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19日,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田上村处党员教育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开工。被告人海某为了能够承包该工地的土方、围墙项目,指使陈某俊(已判决)、金某芳(已判决)纠集人员驾驶车辆到工地附近堵路阻碍施工。2016年9月19日早上9时许,陈某俊以捧场为名义召集不明真相的林某、韩某等人驾驶20多辆车前往工地的必经小路上停放,陈某俊打电话指使金某芳配合其制造两车碰撞事故,陆续开进来的车辆把整条道路堵死,致该路交通堵塞约3小时,施工人员和车辆无法进出工地正常施工。经过公安机关、政府人员疏通、教育,12时30分许,堵路的车辆陆续离开,交通恢复正常。

案发当天,被害人谢某组织施工车辆运输砖渣车共30辆,大型钩机共2辆,大型铲车1辆,工人20人,半天误工损失共计人民币17400元。案发后,海某赔偿谢某52200元,谢某出具谅解书。2019年10月22日22时许,海某在海口市被民警抓获。

另查明,被告人海某曾于1998年10月30日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3年7月16日刑满释放。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海某出于个人目的,指使陈某俊、金某芳破坏生产经营,其行为已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对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海某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王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