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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儋州市检察院纠正一起社区矫正对象漏管案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3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谭小妹)近日,儋州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一起

儋州市检察院纠正一起社区矫正对象漏管案件

日期:2026-10-03 22:42 / 人气: / 作者:

原标题:儋州市检察院纠正一起社区矫正对象漏管案件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3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谭小妹)近日,儋州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一起社区矫正对象漏管案件,此案系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该院办理的首件社区矫正交付执行漏管案件。

儋州市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罪犯王某某,因犯诈骗罪于2020年5月21日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儋州市法院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付执行。但因儋州市法院在判决生效后至2020年7月初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未向儋州市司法局送达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导致王某某漏管达一个多月。针对儋州市法院未及时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导致罪犯漏管的违法行为,儋州市检察院经立案调查后,于2020年7月13日向儋州市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监督儋州市法院及时纠正上述违法行为。

儋州市法院采纳监督意见,依法纠正超期违法问题,并于2020年7月16日将相关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儋州市司法局,儋州市司法局于2020年7月20日依法将罪犯王某某纳入社区矫正服刑对象,王某某于当日到儋州木棠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李绍远 谭小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