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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不少居民喜欢在门口自认为安全的地方放一把备用钥匙,以备不时之需。殊不知,这样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去年8月到10月间,合肥男子梁某某没

为方便将钥匙搁在门外边 小心蟊贼光顾

日期:2026-08-21 10:28 / 人气: / 作者: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不少居民喜欢在门口自认为安全的地方放一把备用钥匙,以备不时之需。殊不知,这样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去年8月到10月间,合肥男子梁某某没事儿就到一些小区转悠,在确认住户家里没人后,就在门口各处翻找备用钥匙,开门入室实施盗窃,竟然会屡屡得手。日前,梁某某因涉嫌盗窃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9年8月23日22时许,梁某某溜达至合肥市瑶海区新蚌埠路某小区,趁一家住户房门未关之机,进入室内,盗窃人民币270余元。后感觉有点“不过瘾”,梁某某又来到该栋另一处住户门前碰运气。经过一番翻找,梁某某在该住户门口鞋柜里的一双鞋子中翻出了一把钥匙。大喜过望的梁某某用这把钥匙打开了住户房门进入屋内,在屋内一番搜寻后,梁某某盗得现金1500元。

此后,梁某某一发不可收。在2019年8月到10月之间的两个月时间里,梁某某多次采取同样的方式入室盗窃。据了解,梁某某每次都是在住户门口进行翻找,在应急灯上、消防栓、门口脚垫下、门口鞋柜、门口的鞋子中等地找到钥匙。然后打开房门入室盗取现金、金项链、手表等钱物。

在受害人报案后,梁某某进入警方视线。2019年10月15日,梁某某被合肥市新站公安分局抓获。案发后,梁某某近亲属代为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

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认为,梁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实施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检察机关将该案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赵黎 马梦成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明玉